为了大力发展成人高等函授教育,充分调动函授工作人员的积极性,鼓励和促进函授各项工作的开展,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兼职函授教育管理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1.从事函授教育管理工作连续达三年(包括三年)以上。
2.坚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热爱函授教育事业;
3.熟悉国家、地方、主办院校以及本函授站在函授教育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
4.开拓生源、招生工作方面有突出表现,工作有特色;
5.根据渭南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函授教育管理规定以及函授工作会议精神,主动、及时、准确完成各项工作;
6.熟悉函授学生的学籍情况和教学管理情况,妥善处理面授期间的各项工作,并能及时解决和总结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7.与学院各部门保持经常性联系,并按照学院各部门要求及时报送各类材料。
三、评选办法
1.教务科推荐
教务科根据评选条件推荐一名函授优秀管理工作者,并附评优材料,在院函授工作会议上进行评议.
2.投票选举
在院函授工作会议上,由学院领导综合评议,审定评选出函授优秀管理工作者。
3.评选期限
两年举行一次评选活动。
四、评选比例
学院每二年评选出函授优秀管理工作者一名。对确有符合评选条件者,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增加评选比例。
五、奖励
采取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奖励措施。
1.学校颁发《渭南职业技术学院 年度函授优秀管理工作者荣誉证书》;
2.、学院为函授优秀管理工作者颁发适当奖金。
六、说明
本评选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试行,由渭南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