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院

陕人社函〔2017〕274号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作者: 时间:2017-05-25 点击数: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部门、中央驻陕有关单位、省级继续教育基地: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互联网+继续教育”工作,推进《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7〕107号)的各项任务,精心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打造便捷、高效、优质的学习服务环境,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视和加强市级基地备案管理。近期,部分市(区)人社局申请将市级基地纳入“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学习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进行管理。为做好此项工作,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凡申请进入平台进行学员考核结果登录的市级继续教育基地,要严格审核把关,按照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编码规则(附件1)进行编码。市级基地凭编码登录平台注册并打印基地账号申请表,同基地备案申请一并报省人社厅,经批准后,在平台上开通帐号。

凡进入省级平台的市级基地,登录考核结果等平台操作要严格执行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各项管理制度。各市(区)人社局要加强市级基地的管理与考核,对市级基地的培训、考核结果登录及其它平台操作进行监督指导,建立健全市级基地管理规定,制定市级基地培训、成绩登录等平台操作规则,以利于市级基地的规范化运行。

二、全面推行“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网上打印。原“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简称“证书”)不再发放,已发放的证书继续有效。今后一段时间,原“证书”与平台自主打印证书同时使用,逐步过渡到网上打印“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附件2)。已发放原证书的学员可从平台自主打印学习考核结果粘贴在证书上;未领取证书的学员,由各单位按照人事隶属关系将所属单位的学员注册后,打印出证书申领表,将证书申领表中的证书号提供给学员本人,学员可用证书号在各级人社部门公布的继续教育基地学习培训。学员培训完成后直接在平台上打印继续教育证书,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扫描证书二维码查询成绩,盖章等确认学员考核结果的各类形式均视为无效。为进一步减政放权,为人才松绑,取消对继续教育证书的审验和复验。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必须提供任现职以来的继续教育学习考核结果。

三、从严加强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考核认证。凡未按照要求及时注册基地管理帐号、未将2016年以前学员学习成绩登录平台的省级基地,暂停其培训资格,取消其基地考核认证申报资格。为提高基地管理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在基地考核认证中,增加政策测试环节,对基地负责人及主管人员进行政策水平测试,测试结果作为基地考核的重要依据,凡未按要求报名参加测试则视为放弃申报考核认证基地。

四、严格落实继续教育培训各项制度。加强基地管理,提高培训质量,坚决杜绝缩减培训时间、降低师资水平、委托基地以外单位培训、超出收费标准收费等问题出现,凡被举报反映或媒体曝光存在此类问题的基地,一律取消基地资格,并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为保证培训质量,省级基地选聘教师必须为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每班次培训人数最多不超过300人。为保证专业技术人员及时在网上打印考核结果,每班次培训课程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必须将学员考核结果上传平台。其中,面授培训每班次课程成绩上传前,应将继续教育培训通知、“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课程培训签到册”(附件3)和每天上、下午培训现场照片上传平台后,方可上传学习成绩。各级基地及有关单位要设立专人负责平台管理与操作,考核结果等网上操作实行实名填报,若发现有弄虚作假等现象,追究上传人及单位负责人责任。

要严格按照基地认证的专业范围进行课程申请。各级基地应严格进行课程审核后方可开课。凡未在培训前进行申请的课程,一律不得上传平台。要加强学员学习档案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妥善保存培训记录、学员考核结果等资料,方便学员及用人单位查询原始记录。学员学习档案将作为基地考核的重要内容,如出现学员学习档案丢失、管理混乱等现象,一经发现,取消基地资格并追究基地负责人责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作为平台的建设和维护保障单位,要确保平台安全运行,落实上传信息的实时监督检查,完善平台运行各项管理制度,确保网络平台平稳有序运行。

我省实施“互联网+继续教育”工作以来,社会各界和众多媒体给予了广泛关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予以充分肯定。各市、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以实施“互联网+”为契机,按照国家及我省关于推进“互联网+继续教育”的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打通服务专业技术人员的“最后一公里”,切实为专业技术人员创造良好、宽松的学习环境,促进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加快人才素质提升,助推我省人才队伍建设的“追赶超越”。

附件:1.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编码规则

2.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样表)

3.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课程培训签到册(样表)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4月6日

                                         (此件公开)


附件1

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编码规则

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市级继续教育基地编码采用7位编码,由地市区号(4位)、基地序号(3位)两段构成,具体格式为:

位数:1 2 3 4 5 6 7

□□□□□□□

分段:第一段 第二段

第一段,第1至第4位为基地所在地区的区号,另西安市区号0291,咸阳市区号0292,其他地区以当地区号为准;

第二段,第5至第7位为基地编号,各地市对区域内的市级基地进行编号,从001起;

说明:省级、市级基地双重身份的,按照省级基地编码规则进行,不适用于本规则。


版权所有©渭南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地址:渭南市高新区胜利大街西段科教园区      联系方式:0913-2086185      邮编:714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