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促进我院成人学历教育工作发展,做好成人学历教育招生宣传工作,准确详实地统计招生结果,兑现招生奖励,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成人学历教育招生是指北京中医药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中国医科大学在我院设立的远程教育学习中心招生;陕西师范大学渭南函授站以及渭南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函授、业余招生。
第三条 本办法仅限于学院教职工(继续教育学院教职工不登记)。
第四条 凡报名登记人员需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参加成人高考考生必须准确填写网上报名号或准考证号;远程教育考生必须准确填写身份证号及报考院校。
第五条 成人学历教育招生可全年登记,同一报考人员先登记有效。
第六条 必须本人到继续教育学院远程教育科登记,不受理电话登记和委托他人代理登记。
第七条 个人宣传登记应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奖励以缴费注册人数为准。
第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九条 本办法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