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招生对象: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教育行政干部、其他行业在职人员、社会青年等。
报名条件:
1、报考高中起点专科、本科须具有普通高中、职业学校、技校、中等专业学校的毕业文凭;报考专科起点本科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文凭。
2、报考考生须年满十八周岁。
3、户籍非学习中心所在地区考生,报考时请提供本人在本地区工作证明,不在当地工作或不能长期在当地进行正常学习与考试的学生,不予报名。
凡报名材料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已发生的费用不予退还。
特别声明:
陕西师范大学远程教育学院是教育实施单位,并非学历审查和鉴定机构,对报名者提供的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包括报名者提供的原毕业证书是否属于国民教育系列,不具有权威认定资格,也不承担任何责任,学生信息最终审核结果以教育部“网络教育质量监管系统”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公布结果为准。
学生必须为其所提供的报名证件和材料的真实性及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不合格证书(如伪造证书、非国民教育系列证书、地方颁发只在地方承认的证书、未按教育部规定进行电子注册的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等)或伪造个人身份的学生,无论何时查出,均取消学籍,已经发生的费用不予退还。
二、招生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9月5日
报名地点:陕西师范大学远程教育学院及允许招生的校外学习中心。
报名手续:报考学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考专升本还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信网“学历信息”查询截图电子版),至陕西师范大学远程教育学院或允许招生的校外学习中心现场报名。
三、招生层次、专业、学习期限
特别说明:根据司法部令第140号《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五)项规定, 自2018年4月28日起,报考网络教育专升本、高起本法学专业,高起专法律事务专业所取得的相应学历,将不能作为报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条件。
四、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由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统一命题
考试时间:2018年9月8、9日
考试科目:
高中起点专科、高中起点本科:语文(文科) / 数学(理科)+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
专科起点本科:大学语文(文科) / 高等数学(理科)+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
考试方式:机考
考试地点:陕西师范大学远程教育学院及允许招生的各校外学习中心。
考前辅导:入学考试大纲及样卷可在学院网站“网络教育”-“招生专区” -中“备考题库”下载或登陆http://exam.snnu.net进行机考模拟练习。
入学考试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入学资格,清退学籍。
五、录取
●凡符合报名条件者经考试后择优录取,并由陕西师范大学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考生可以登录学院主页(www.snnu.net)—“网络教育”—“招生专区”—“录取查询”处进行录取结果查询。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录取:
1、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报考高中起点专科或高起本科者。
2、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报考专科起点本科或高中起点本科者。
3、参加近年全国普通高考或成人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相应分数线者(须持准考证原件及当地招办出具的考试成绩单原件,并提供准考证、成绩单复印件)。
4、我院应届专科毕业生,报考专升本者。
六、教学及学习学及学习
● 学习模式:教材自学+课件学习+网上导学+网上答疑讨论+学习包+课程作业+学习中心导学辅导。
● 课程考核:平时作业所占成绩比例30%,网络学习成绩占成绩比例10%,课程考试或课程考查成绩占60%。学院每年组织两次课程考试,学生在所属学习中心集中参加考试。
● 采用学分制,弹性学习期限,学生可自主地掌握学习时间和学习地点。
七、毕业证书与学位
凡正式注册的学生,在学习期限内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本科层次通过教育部规定的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颁发陕西师范大学毕业证书(加注“网络教育”), 国家承认学历,并上报教育部予以电子注册(办学类型代码为“7”)。符合陕西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位授予条件者,均可授予相应专业的学士学位。
本招生简章在执行过程中,如遇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台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199号(陕西师范大学雁塔校区崇鋈楼303室)
邮政编码:710062
咨询电话:029-85303711-14 转 8021,85307999
网 址:www.snnu.net
传 真:029-85307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