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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2014年工作要点
2014-03-26 14:58  

2014年是深化教育改革年。全省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及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动各类教育内涵发展,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教育大省地位、教育强省战略、教育富民方针不动摇,为建设“三个陕西”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一、改革教育治理体制,增强发展内在活力

1.编制三项中期规划。制定教育综合改革方案,针对制度性深层次问题,明确2018年前教育改革重点任务,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制定教育现代化实施意见、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办法,确保2020年前全面实现。拟定“十三五”教育规划框架,总结分析教育规划纲要《实施意见》以及“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提出“十三五”教育发展思路和重点指标。

2.推进管办评分离。制定推进管办评分离的意见,构建“政府管教育—学校办教育—社会评教育”的新格局。强化省级教育统筹,做好国家下放权力的承接。简政放权、转变职能,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加大审批权、评审权下放力度,探索“负面清单”管理办法,清理整合检查、表彰、命名,严格控制评估、评审、评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立改废,健全教育标准体系。整合教育监测评估资源,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启动教育现代化监测、教育满意度测评。

3.建设现代学校制度。遵循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原则,建设以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重点推进高校章程建设,开展高校校长任期目标责任考核试点。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建设,贯彻《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大力推进依法治教,建立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和学校依法治校考核制度,组织各级各类学校上好秋季开学“法制第一课”,试点建立校园法律纠纷预防与调解机制,推动高校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内部管理,强化年检工作,落实公告、整改制度,建立退出机制。

4.提高经费保障水平。督促落实法定增长,巩固提高财政教育经费投入。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推动民间资本有序进入教育领域。推动各级各类教育生均财政投入机制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两个全覆盖。逐步将农民工子女纳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和普惠性学前教育、免费中职教育范围。全面推行预算公开,强化预算管理。建设教育经费监管平台。开展基础教育经费管理绩效考评。督促落实高校财务管理办法,制定财务巡视检查指标体系,开展国有资产专项检查。加强直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强化外资贷款项目监管。加强教育内部审计,推动省属公办高校开展综合预算编制执行的跟踪审计调查,试点民办高校财务资产审计,开展直属单位、厅属中专财务收支审计,指导市县教育部门做好审计工作。开展“农校对接”,做好后勤保障。

5.切实强化教育督导。推动成立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完成县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标准化建设。落实教育优先发展问责制度,对24个县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督导考核。统筹开展县域教育综合督导,创建“双高双普”县8个、教育强县2个。健全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实施素质教育督导评估“316工程”。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组织教育经费投入、中小学体音美教学、市级政府履行发展职业教育职责专项督导,落实督导结果公告、反馈和限期整改制度。

二、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落实素质教育战略

6.加强德育工作。构建立德树人体系,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开展“中国梦”、“陕西梦”宣传教育,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教育和“节粮、节水、节电”活动,强化实践育人。加强诚信教育,惩治考试作弊。

7.改革考试招生制度。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制定中考改革实施意见,落实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建立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制定高考改革实施方案,启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专项改革,探索高职扩大单独考试招生规模、注册入学、一档多投。完善符合条件的农民工随迁子女参加中考和高考政策。探索有利于创新型人才和高层次应用型人才选拔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制度。深入实施“阳光工程”,严肃招生纪律,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8.加强体育美育。实施学校体育工作三年行动计划。改造中小学体育场地,加强体育教师队伍建设,提升体育教学质量。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建立学校体育工作评价制度,发布年报。完善学校体育竞赛机制,开展丰富多彩的阳光体育运动。组队参加第十二届全国中学生运动会。改进美育教学。制定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重点加强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建立艺术教育工作评价制度。加强学校艺术社团建设,开展学生艺术展演和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做好卫生防疫与健康教育,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国防教育。

9.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实施职业学校教学质量提升工程,推行中职专业教学标准,执行新修订的高职专业目录和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开展质量评估监测。办好技能大赛,树立实践导向。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联合建设实训基地,开展订单式培养,面向市场和产业培养“下得去、用得上”的高素质劳动者,加大紧缺急需的技术技能人才供应。

10.优化高校学科专业结构。探索下放专业设置、学科调整、学位授权的权力,重点建设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西部文化事业繁荣的特色学科专业链群。编制优势特色学科建设项目5年规划,巩固提升现有国家重点学科水平,建设一批具有陕西特色的省级优势特色学科和新兴交叉学科,加大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建设支持力度。建立新设专业评估、预警、退出机制。实施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在高水平大学推广拔尖人才培养机制。实施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计划,优化培养类型和学科结构。

三、改革资源配置方式,保障基本服务均等

11.促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总结试点经验,统筹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支持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确保必要的村小和教学点正常运转。适应城镇化建设需要,以增加数量、提高质量、科学布局为着力点,加强城市开发区和县城以上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逐步消除“大班额”。提升民族班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实施教育扶贫工程,推动落实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做好特困学生“全程全部”资助、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加强国家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管理。实施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提高农村学生进入重点高校比例。推进24个县“蛋奶工程”与“营养计划”并轨运行,实现“营养计划”在所有县区全覆盖,加强食品和资金安全监管。

12.推进教育信息化。推进教育信息化管理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快“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建设,发挥教育教学与学习支持公共服务平台作用,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加强电子学籍管理,整合高校信息资源,初步建成基础数据库和行政决策系统,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教育管理的深度融合。开展教育类网站前置审批和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建设。

13.重视支持特殊教育。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提升普及水平、经费保障能力和教育教学质量。实施特殊教育改善办学条件项目、学校建设项目,设立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加强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建设,改善薄弱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支持高校特殊教育学院、特殊教育专业建设,支持残疾人中职学校建设。

14.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落实促进就业创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实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基层就业项目,做好毕业生入伍预征、免费师范生到中小学任教工作。提升就业指导和服务水平,发挥校园市场主渠道作用,加强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推进创业教育,激励和扶持自主创业。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年度质量报告发布制度,形成就业与招生、人才培养联动机制。确保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超过80%。

15.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开展多元化、宽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来陕合作办学。重点推进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国家的高等教育交流,促进校际合作、学生互派,支持办好中亚学院、丝绸之路研究院,成立中亚国家汉语师资培训基地,设立孔子学院、孔子课堂。加强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合作。设立三秦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做好出国留学工作,选派教师出境培训,规范对留学中介机构的监管。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

四、改革教育发展方式,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16.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确保第一期(2011—2013年)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新建、改扩建的1105所幼儿园投入使用,以扩大公共资源、提高保教质量为重点,启动第二期三年行动计划。落实学前一年免费教育政策。推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与管理、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与管理。规范办园行为,分类清理整顿“无证办园”。创建《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验区(园),分层次开展幼儿园内涵式发展主题活动。

17.均衡发展义务教育。督促落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推动《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颁布实施。推广“大学区”改革经验,多渠道扩充优质教育资源。理顺义务教育办学体制,出台办学规模标准,不设重点学校重点班。建立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支持市县出台政策吸引优秀校长教师团队到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任教,禁止无序流动。落实国家课程标准,打造“高效课堂”。推行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开展中小学综合素质评价试点。有效缓解择校热,标本兼治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对县域义务教育发展进行分类指导,制定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创建国家级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12个。

18.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推动普通高中教育地方立法进程。实施普通高中改造计划。加强以校本课程为重点的选修课程建设,深入实施“春笋计划”。实施普通高中第二轮三年行动计划。开展省级标准化高中联合督校活动。推进骨干体系建设,发挥示范高中的辐射带动作用。

19.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整合职业教育资源,以市级政府统筹为主,推进职业教育学校和专业布局调整;以县级政府统筹为主,强化职教中心的综合服务功能;整合省属中职学校,支持建设优势特色专业;开展中职学校标准化建设和达标验收。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贯通中职与高职教育,促进专业设置、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等有机衔接,建立中职学生进入高职学习的多元通道。规范发展继续教育,积极发展社区教育。

20.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召开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工作会议,落实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发展的意见》,把资源配置方向集中到学科专业、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师资培育上来。发挥本科教学工程的引领作用,落实教授为本专科生上课的基本制度,实施本科专业、高职重点专业综合改革,开展本科教学审核评估。评选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举办研究生创新成果展暨洽谈会,指导高校加强研究生质量保障监督体系建设。建立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机制,支持高校加入或建设大型网络公开课(MOOC)平台。大力推进协同创新,提高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集成度,充分发挥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的创新能力提升作用,力争实现在国家层面的突破。建立高校科技成果发布对接长效机制,推进校企合作、就地转化。

21.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全省教师工作会议精神。丰富师德教育载体,深入开展“走进家庭、携手育人”大家访活动。启动教师资格国家级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定期注册工作试点。指导各地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特岗计划”,加强薄弱学校、薄弱学科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农村校长助力工程。做好教学能手赛教和学科带头人培养工作,开展名师工作站(坊)建设试点,强化骨干体系。实施“国培”“省培”计划,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和教师全员培训责任体系,推进高校教师发展中心建设,加强校本研修成果应用,推动全员提升。实施高等教育“人才强校”战略、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启动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攻坚计划,加强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支持民办高校建立比例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完善教师职称评价机制。

22.发展语言文字事业。实施《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组织开展中华经典诵读和汉字听写活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普通话测试管理,开展“推普周”活动。推动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

五、改革教育管理机制,促进作风行风建设

23.巩固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聚焦“四风”,抓好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总结工作,形成长效机制和刚性约束,组织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推进。

24.深化分类指导。实施区域教育板块发展战略,深入研判各市(区)教育发展态势,提出指导意见和支持政策,引导区域教育科学发展、竞相发展。实施高等教育统筹管理、分类指导,制定分层次、分类型的指标体系,引领高校错位竞争、强化特色,引导一批本科院校向应用技术类型发展;发挥专项资金的导向作用,推动民办高校转型升级,建设民办高水平大学;加强督导检查,落实市属高校发展政策;成立专家组,针对高校办学思路功利化、学科设置同质化、管理方式行政化倾向,“一校一策”巡视诊断。

25.强化行风建设。贯彻《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对违反职业道德行为“零容忍”,严格实行责任追究。规范中小学教辅管理,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治理。加强科研诚信和学术道德规范建设,加大学术不端行为查处力度。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强化正面宣传舆论引导,召开新闻发布会,办好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官方微信,健全教育热点舆情快速反应机制,积极回应群众和社会关切。做好信访工作。

26.确保校园安全。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加强学校人防、物防、技防,分级分类开展安全教育、管理培训,完善安全应急预案,组织师生开展演练,预防季节性事故、自然灾害。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制定《陕西省〈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实施细则》,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27.加强机关建设。全面加强厅机关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政治信念坚定性、服从大局协同性、廉洁从政严肃性、联系群众自觉性和顶层设计前瞻性。领导干部带头转变作风,扭转“机关化”倾向,整治庸懒散浮,清理文山会海,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建立厅级领导干部包抓重点工作制度、联系师生制度,创新集体学习制度、协调运转制度,强化督办考核制度、问责奖惩制度。推动事业单位改革,强化直属单位管理。加强干部培养培训和日常管理,提高干部选拔任用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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